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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网:关于落实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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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收到了万网的邮件通知:

关于落实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的通知

尊敬的万网客户:
  您好!
  为了切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的精神,同时贯彻落实CNNIC在近日下发的《关于落实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的通知》,从即日起,我公司对于已注册成功的国内域名,立即启动网站未备案的域名暂停解析的清查行动,若域名发现未备案情况,我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对域名进行停止解析处理,属于网站未备案的域名将立即停止解析(含跳转)。

万网提醒域名持有者,如果网站尚未申请备案或未完成备案的,请尽快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如您的网站是在万网接入,请直接在万网代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或添加网站域名,如您的网站并非在万网接入,请联系您的网站接入服务商或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专题网站直接办理网站备案,以免对网站的正常互联网应用或业务造成影响。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客服中心。   

中国万网
2010年1月8日

其实哥早就不想跟你们玩了,自已一边玩去吧。

提醒一下 ,之前的 bsdos.cn 域名已不再续费,所以如果你之前是用 feed.bsdos.cn 这个地址来订阅我的 Blog 的话,烦请你用 http://riku.me/feed 重新订阅一下,谢谢!

PS: 谁是我们的”零零壹”第二轮投票正式开始!请到这里 ( http://chinamode.org/ ) 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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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mments

  1. ZNTTKL wrote:

    支持 Y的从来就没听说过拒绝解析的事
    看来以后东西还是买外国运营商的
    起码人家宪法第一条 从罗马帝国时期就是私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回复回复
    星期二, 一月 12, 2010 at 3:33 下午 | Permalink
  2. 小区 wrote:

    今天百度挂了,呵呵,流量减低了一大半,真是的。郁闷之余来看看博主的博客,写的不错,加油。

    回复回复
    星期二, 一月 12, 2010 at 3:41 下午 | Permalink
  3. kisa747 wrote:

    如今备案都要用身份证复印件了,无语了

    回复回复
    星期二, 一月 12, 2010 at 7:13 下午 | Permalink
  4. 王士奇 wrote:

    我已经撤退了。

    回复回复
    星期五, 一月 15, 2010 at 5:01 下午 | Permalink

One Trackback/Pingback

  1. GOOGLE应该如何迎得中国的消费者 at 超级考拉的地盘儿 on 星期四, 一月 14, 2010 at 10:56 下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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